沙头角指挥官酒后驾车打伤同袍被控七罪 包括三项非礼罪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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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分区指挥官陆振中警司去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一间酒楼消遣后,怀疑饮至醉醺醺,尝试酒后驾车被同袍劝阻,继而拳打咬伤两名督察。案件有进一步发展,警方经调查后,发现陆除了于案发当日危险驾驶及袭击3人外,亦于去年6月22日在粉岭和满街猥亵侵犯一名女子。警方正式落案起诉其7项罪名,案件于明日提堂。
陆事后已被停职,警方经索取律政司意见后,陆已被控三项猥亵侵犯(非礼),一项危险驾驶,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伤人)及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将于明日(4日)上午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警队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
翻查资料,43岁陆振中是警察谈判专家,有多年的谈判经验,亦曾于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任署理警司,最近一次露面是去年3月18日,他就一宗“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串谋诈骗案开记者会交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