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伙入境处元朗打击街头卖淫及黑工 2女被捕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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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区特别职务队联同入境处人员,昨午(19日)展开代号“火石(FLINTSTONE)”行动,打击街头卖淫及非法劳工。行动中,在元朗安乐路拘捕1名姓李(50岁)本地女子,她已被控一项“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为”罪,将于明年1月3日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另外,人员亦在元朗谷亭街拘捕1名39岁越南籍女子,她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为”及“违反逗留条件”,正被扣查。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被判罚5万元及监禁2年。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者均会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