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太空舱|业主未遵清拆令7年遭三度检控 最高仅罚款$1.4万
长沙湾一个屋内面积243呎的旧楼单位,被僭建改装成太空舱宿舍出租,每个舱月租$2800。《香港01》记者“放蛇”揭发业主涉嫌在平台僭建组合屋,经营太空舱,令“实用面积”由屋内的243呎扩展至平台合共近600呎,若12个舱如全数租出,月收可达$33,600元,租金是同幢大厦同类单位的3倍,呎租更较区内著名私人屋苑“西九四小龙”高至少约20%。
屋宇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早于2015年向涉事单位的业主发出清拆令,惟有关业主没有于指明的期限清拆有关僭建物,屋宇署遂在2016年至2022年间三度对其提出检控,有关业主亦分别被法庭定罪及三度判处罚款,合共仅$25,692元。另外屋宇署日前到上址视察未能进入单位了解情况,屋宇署指会继续跟进调查及有关清拆令的遵办情况。
一个太空舱单位早前释出4个舱在Facebook专页放租,每个太空舱月租$2800,又称4人同时入住则享用“9,800元优惠价”。《香港01》根据相关资料联络到放租人陈先生,并到长沙湾昌华街41至51号昌晖大厦2楼的单位参观,发现一个“243呎”的单位竟放置了12个太空舱及、3个厕所、更有共享空间。
记者翻查楼宇建筑图则,发现该单位未连平台的实用面积约243呎。不过,楼盘网有两个租盘的地址及单位格局,与太空舱单位完全脗合,放盘联络人的电话亦与陈先生相符,而租盘资料显示,单位的实用面积则达595呎。记者实地参观时,亦发现单位相关阔大,内部格局与建筑图则有多处不脗合。记者其后从外观察单位的外貌情况,发现平台建有由绿色帐幕盖住的长方形构筑物,与单位内观察得到的情况脗合。
屋宇署三度检控业主判罚款 最高仅14,700元
《香港01》就单位怀疑僭建一事向屋宇署查询,屋宇署回复指据记录并无接获涉事单位改装及加建工程的申请记录。署方于2015年就涉事单位平台搭建物向业主发出清拆令,由于有关业主没有于指明期限清拆,署方分别于2016年、2020年及2022年对其提出检控,有关业主亦分别被法庭定罪及判处罚款,罚款分别为2,592元、8,400元及14,700元。署方指会向有关业主发警告信,并会考虑根据《建筑物条例》再次向有关业主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于业主被法庭定罪后,相关判刑是由法庭裁定。屋宇署检控人员会向法庭提供有关业主过往相同控罪的定罪记录,及相关僭建物的资料,以协助法庭判处适当刑罚。法庭亦或会向检控人员查询就相同控罪过往的法庭裁决及罚款等资料。过去3年(2019年至2021年),因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而被法庭定罪的个案中相关业主被判处罚款由约400元至16万元不等,亦有业主因一直不遵从清拆令而多次被法庭定罪,其后于2021年被法庭判处监禁8个月。
近日上门视察不果
发言人又指收到查询后,早前(10日)派员到上址视察,惟指未能进入单位了解情况,因此留下便条,要求单位的业主或住户安排屋宇署人员入屋视察,会继续跟进调查及有关清拆令的遵办情况。
屋宇署指,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任何涉及私人楼宇及土地上的建筑工程(包括在现有楼宇改动及加建),除非符合《条例》第41(3)条有关豁免审批工程的规定,或属于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而进行的小型工程,有关人士在展开建筑工程前,均须要向屋宇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否则有关工程均属违例建筑工程。至于在私人楼宇内进行符合《条例》第41(3)条不涉及建筑物结构的豁免审批工程,在进行之前不需要任何审批。不过,这类工程仍须遵守相关《建筑物规例》所订的建筑设计及建造标准。
业主在展开工程之前,应先征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评估有关工程的可行性及是否有违规及须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方可进行。
放租人前后矛盾认业主 称将清拆僭建物
记者本周一(10日)曾表明身份致电陈先生,他否认自己是业主,更自称是地产代理,当被问到僭建及违例问题,他回应“咁我帮唔到你喇”,“僭建关业主事,边关我事嘅呢”。记者追问陈先生代理放租违规物业,会否触犯法例,陈先生笑著反问,“我净系收佣咋嘛,点样上身呢?”
记者翌日再致电陈先生,他终于承认是业主,指“𠮶(平台僭建物)到将会清拆”。记者进一步追问预计清拆日期,即遭陈先生挂掉电话,未再回应。
大律师:十几廿年未清拆我都见过 批僭建者“博大雾”
《香港01》就僭建及经营无牌床位寓所等法例向大律师陆伟雄查询,他指若屋宇署判断该僭建物违规,会向业主发出清拆令。不过,根据陆伟雄自身经验,屋宇署会视乎僭建物的面积、重量、物料等因素考虑,除非有即时危险,否则甚少强制执行清拆令。
陆伟雄直指很多业主即使收到通知亦会“博大雾,不了了之”,若无视清拆令,屋宇署会将其钉上楼契,不过他续指“香港好多人唔介意照买有僭建物嘅楼”,所以不少僭建物十多年仍未清折,直言做法不理想。
单位一屋12舱 疑违《床位寓所条例》
此外,根据《床位寓所条例》,如果单位内有12张或以上的床位出租,就需要申请床位寓所牌照,否则有可能独犯法例。记者放蛇当日,曾查问单位是否一切合法,有没有触犯条例,陈先生否认,指“冇㗎冇㗎,乜都冇”。
《香港01》向民政事务总署查询,收到回复指涉事地点未获签发任何床位寓所、酒店或宾馆牌照,会就该地点有人涉嫌经营无牌床位寓所、酒店或宾馆的情况,牌照处会进行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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