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男诱少女援交兼勒索 再扮少女呃男网友$20万 母子同被捕
一名男子涉嫌透过社交软件,以金钱诱惑少女援交提供性服务,惟之后少女不但无法收取酬金,更被男子骗取1.1万元,再被勒索威胁公开性感照。
警方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5日)以“勒索”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分别32岁及63岁的一对母子,而2人另涉及4宗同类案件,包括男疑犯涉嫌曾于网上转换身份扮援交少女,以性感照骗取男网友汇款逾20万元。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总督察陈家成表示,警方于上月23日,接获一名17岁少女报案,指她于网上交友平台认识一名男子,其后男子以港币15万元作报酬,诱使少女自拍性感照片及提供援交性服务,惟少女事后未有收到先前所协议的酬金,更被男子以其他借口骗取1.1万元,更被男子威胁在网上公开受害人的不雅相片,以勒索更多金钱。
六旬母涉提供户口收款被捕
刑事调查支援队介入后,经探员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以及新界北总区情报组的协助下,成功锁定2名涉案疑犯,屯门警区刑事部连日来进行埋伏行动,昨日(15日) 上午在屯门区以“勒索”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一对母子,包括角色为案件主脑的32岁本地男子,以及其涉嫌提供银行户口收取犯罪得益的63岁母亲,2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由屯门警区刑事支援队继续跟进调查。
陈家成又指,据大量线索显示,2人另涉及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在本港多区发生的4宗同类案件,其中一宗援交骗案的受害人为一名男子,被捕男子调换角色,于社交软件假扮援交少女,与受害男子进行对话,当中提供大量性感女子照片引诱男子上钓,终骗取对方港币20多万元,而过程中两人素未谋面;另一宗为股票投资骗案,受害人为一名41岁女子。上述5宗案件合共之受害人为4女1男,年龄介乎14岁至41岁,包括2名未成年的女学生,总骗款金额高达40多万元。
警方呼吁,市民应注意网上交友安全,包括切勿轻易接受交友邀请及相信初相识的网友、不应随便在互联网上披露个人资料或相片,亦切勿因“揾快钱”的心态,提供所谓“兼职女友”及援交性服务,以换取大额报酬,因有可能误堕法网,以及蒙受金钱损失或肉体伤害,而家长亦应多了解子女的成长壮况。市民如怀疑受骗或被勒索,应保存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立即致电警方“防骗易”热线18222或报警求助。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2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或“勒索”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