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一姐”薛影仪中环无牌驾电单车 遭拍片放上网 涉四罪被捕
“亚视一姐”薛影仪被指无戴头盔在中环海滨无牌驾驶电单车,被人拍片放上网后,警方展开调查,今日于跑马地以四罪拘捕她。该段影片可见,“阿仪”驾驶一辆小型电单车,在旁有一名身穿反光衣的男子教她驾车方法,曾一度扶住车柄协助,“放手就停架啦”、“你慢慢畀油”。而负责拍片的女子不断大叫﹕“哗!小心呀”、“阿仪你好大胆呀!”、“阿仪你好劲呀!”。
《香港01》就事件致电薛影仪经理人林宝玉查询,她回复指正在驾车,稍后会再联络。林宝玉其后以短讯回复指﹕“多谢大家的关心,公司表示事情已交由律师处理,有进一步消息必定会通知大家,感谢”。
据了解,该段影片拍摄于今年8月13日。当日有传媒报道,指薛影仪以一身赛车女郎打扮现身中环,身穿低胸连身裙,更曾分享影片,骑上电单车学人揸大胆车。
警方表示,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早前于网上巡逻,其间留意到网上流传一段短片,片段中一名女子在中环海滨活动空间驾驶一辆电单车,而该名女子当时并没有带上防护头盔,该电单车亦涉嫌为未有登记车辆。
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5日)在跑马地区拘捕一名38岁姓薜本地女子,涉嫌“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驾驶未获发牌照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该名被捕女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重申,“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乃严重罪行,两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罪行,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
薛影仪已非首次惹官非。去年9月,她因无戴口罩被街坊追拍怒骂感不满,逐起飞脚踢向对方肚,令事主受伤。事后被警方控告一项“普通袭击”罪及违反口罩令。今年3月22日,于屯区法院被判罪成入狱2星期兼罚款五千元。薛影仪经理人林宝玉不服刑期过重,即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保释上诉,最终法院接纳申请,需缴交五百元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