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葵涌公屋检15万元毒品及武器 无业男涉贩毒等5罪被捕

撰文: 冯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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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第2队主管高阶督察王美愉,今(12日)早交代案情指,警方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锁定一名男子,他涉嫌在葵涌一公屋单位储存及包装毒品,并多次用不同出租车出入,于荃湾区进行毒品分销。昨(11日)凌晨,探员突击搜查上址公屋,检获约70克霹雳可卡因、60克冰毒、145粒摇头丸、少量大麻及一批毒品吸食和包装工具,毒品市值约15万元。另外,警方亦检获一批武器,包括军刀、开山刀、蝴蝶刀及伸缩棍等。
警方遂拘捕公屋单位内一名33岁姓刘男子,他涉嫌“贩运危险药物”、“管有工具可作吸食用途”、“管有攻击性武器”、“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藏有违禁武器”等罪名,刘男报称无业及现正被扣查。警方指,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士贩毒,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