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处拘控2男涉网上发布煽动讯息 周五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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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国安处今日(23日)在黄大仙及元朗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两名年龄分别28及30岁姓陈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警方指调查显示两人涉嫌多次于社交平台发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的恶感及敌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帖文。
国安处今日傍晚暂控两人各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将于明日(24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又表示根据法庭手令搜查两人住所,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据了解,被捕人涉嫌于Facebook、Instagram及网上讨论区发表有关讯息。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处监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