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刷单员”骗案再有人受害 21岁女子失逾3万元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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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市民误堕“网上刷单员”骗案,警方今日(11日)下午1时许,接获一名21岁姓陆本地女子报案,指早前回应社交平台求职群组内的招聘广告,透过充当刷单员于购物平台以点击购物推高商家名气以赚取佣金。报案人按指示将约4.7万元存入对方指定的3个银行户口,以作平台购物之用。骗徒为获取报案人信任,较早前曾向报案人发放约1.4万元,及后事主与骗徒失联方知受骗报警,损失约3.3万元。

警方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骗徒的招聘广告以“揾快钱”、“高人工”、“即日出粮”或“在家工作”作招徕,对应征者年龄、学历及履历亦没有特别要求。同时,骗徒于刊登招聘广告或短讯推广时,亦不会提及实际职位或工作内容,并只提供即时通讯软件或手机号码联络方法。骗徒更会于受害人初次存款后以发放佣金来获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吁市民,对于不明来历的短讯或有任何怀疑,应致电“防骗易热线”18222。

警方社交平台“CyberDefender 守网者”,亦发帖文提醒市民慎防骗案。(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