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私家车变临时毒品储存仓 警拘1男检$2,300万大麻花

撰文: 林朗天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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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贩毒集团以私家车作临时毒品储存仓,警方新界北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于昨日(6日)在元朗进行打击毒品行动,以“贩运危险药物”罪拘捕一名49岁男子,并检获约111公斤怀疑大麻花及毒品吸食工具,市值约2300万元。

新界北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李文瀚表示,经深入调查及情报收集后,发现一个活跃于新界区内,以贩售大麻为主的贩毒集团利用车辆辟作临时毒品储存仓,警方其后锁定一辆停泊于朗屏邨停车场的私家车,并随即进行埋伏行动。

昨日(6日)下午约5时,探员发现一名男子开启该私家车的车门,然后触碰车内怀疑毒品,随即上前截查。警方在男子身上检获车辆车匙、一部手提电话,以及8,000元现金。其后,再于该私家车内搜出8个尼龙袋及2个胶袋,发现当中藏有大量怀疑大麻花及一批吸毒工具,男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

警方经点算后,所搜获的怀疑大麻花共重111公斤,市值约2300万元,而被捕的49岁姓麦男子为中国藉,报称建筑工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相信他属于一个贩毒集团的骨干成员,当时正打算从车内取出毒品准备销售。警方会循毒品来源及集团之前的活动进行调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同组总督察罗礼谦续指,近年留意到有不法分子试图淡化大麻的祸害,甚至美化其功用,令年轻人误堕法网。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新界北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罗礼谦及公众活动调查组主管高阶督察李文瀚传媒简报案情。(陈浩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