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快测系统接假阳呈报 警首次拘3男女 最多呃14日病假
警方首次发现有人利用政府推出的新冠肺炎快速抗原测试申报系统,呈交虚假阳性结果予卫生防护中心,以图取得隔离令而骗取病假,并于今日(19日)拘捕3人。
被捕人士包括一男两女(年龄介乎25岁至37岁),其中25岁本地男子报称任职运输工,他于上月12日透过有关申报系统上载资料,警方调查显示他使用父亲的身份证相片作呈报,而其呈报的阳性结果相片可在网上找到,并非其本人,惟他并未有领取病假,犯案动机仍待调查。
另一名被捕的37岁本地女子,报称任职文员,她于上月14日作呈报,提交身份证相片及快速测试阳性结果相片,最终获取一天病假,惟警方发现其阳性结果相片为新闻图片。她呈报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后,曾进行核酸测试,但结果为阴性;其后卫生防护中心要求她再做覆核时,她却拒绝进行覆核。
至于最后一名被捕的25岁本地女子,亦报称任职文员,她于上月28日呈报,同样上载身份证相片及快速测试阳性结果相片,警方调查显示该阳性结果属于其家人,惟她借此取得14天病假。
政府早前向市民派发快速抗原测试包↓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谭威信在记者会交代案件,指政府早前推出2019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申报系统,以供快速测试阳性结果的市民经系统进行登记,并须上载证明文件,才被视作为有效呈报个案,从而下载有关隔离令或检疫令。卫生防护中心会以抽样方式,要求经申报系统平台呈报阳性结果的市民,进行核酸覆检测试,其间发现怀疑有人刻意提供虚假资料,至今共转介3宗同类案件予警方,由网罪科统一跟进。
女文员呈报当日可能确诊却上载新闻图片
警方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后,于今日(19日)分别在天水围、旺角及荔景拘捕1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5岁至37岁),他们涉嫌向卫生署职员提供虚假的2019冠状毒病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第3条,“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行动中,警方共检取3部手提电话。
谭威信表示,资料显示,被捕的25岁男子及25岁女子没有确诊记录,而被捕的37岁女子则于上月14日呈报当日可能确诊,但她却上载新闻图片。3名被捕人士于今日被捕后,接受警方安排进行快速抗原测试,结果都呈阴性。至于被捕人当中,有人使用家人的身份证或阳性结果,会否涉及串谋成份,谭指警方会调查跟进。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同时,被捕人士若利用虚假申报阳性结果而取得病假,亦可能干犯“欺诈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