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虚报当值人数被捕 拯溺工会吁人手不足要汇报免堕法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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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帝琴湾一名7岁女童,去年9月在会所泳池遇溺不治。警方调查后发现有人讹称当时泳池有两名救生员在当值,但相信当时只得一人。警方昨日(16日)落案起诉3人,包括两名救生员误导警务人员罪。港九拯溺员工会副主席胡启荣建议救生员,如遇上人手不足情况要立即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泳池公司汇报,以免堕入法网。
港九拯溺员工会副主席胡启荣指出,私人游泳池救生员多为暑期兼职,行内经验不多,毋须经过体能评核,更加出现“影子救生员”无牌当值。他建议救生员设法保障个人权益,例如确定拍档资格;如遇上人手不足情况要立即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泳池公司汇报,自己亦要纪录在案,以免负上法律责任。
胡补充,两年疫情泳滩、泳池长时间封闭,考拯溺章的人数减少,行内人手严重不足。加上私人泳池救生员除了当更外,一般要兼顾滤水机房控制、泳池范围清洁、收入场券等事务,甚至要派发毛巾予泳客,所以池边随时会有一人情况。
事发于去年9月22日傍晚6时许,一名7岁女童在西沙路帝琴湾凯琴居会所泳池游泳时,怀疑遇溺沉在水中,被救起时已昏迷不醒,送院抢救后不治。沙田警区重案组人员调查发现,上址1名泳池负责人及另外2名救生员,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隐瞒事发时,上址只有1名救生员当值。该3名年龄介乎20岁至28岁的本地男子,昨日(3月16日)已被控以各一项“误导警务人员”罪,而该物业管理公司昨日亦已被票控,案件将于3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泳池规例》,泳池的持牌人须作出安排,使泳池在向泳客开放的所有时间,有不少于2名救生员在场当值,而该等救生员须持有由获得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为此目的而批准的协会所发出的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资格证明书,证明持证人的技能标准并不低于香港拯溺总会泳池救生章持有人的技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