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男食肆播毒网上炫耀 另2人煽惑炸毁检测中心及播毒同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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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涉嫌于2月在网上煽惑他人纵火破坏检测中心、攻击检测中心相关人员,以及鼓吹染疫人士四处播毒,警方经调查后,昨日(8日)分别在油塘、黄大仙、元朗拘捕3名男子,并发现其中一名28岁男子曾为确诊者,有人于上月底到4间“蓝店”播毒,该名男子已被暂控一项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32条,即“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今日(9日)下午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谭威信警司今早交代案情。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谭威信警司交代案情指,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第五波疫情累计有50万宗确诊个案,死亡人数达2500人,但网罪科人员发现有确诊者明知自己染疫仍然不理会政府的隔离措施,四处去不同地方及食肆刻意遗下可能带病毒的唾液纸巾,意图传播病毒,更上载至社交平台炫耀;人员亦发现有人呼吁他人破坏及炸毁社区检测中心,以及攻击相关人员。

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警方经调查及分析后,于昨日(8日)分别在油塘、黄大仙、元朗拘捕3名男子(21至28岁)。当中27岁男于2022年2月在网上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炸毁社区检测中心及攻击有关人员,涉嫌干犯“煽惑他人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及“煽惑他人纵火”;另一名21岁男子则于2022年2月鼓吹染疫人士四处播毒,但并无指明特定地方。

被捕28岁男子初确后的行踪。

至于28岁男子则明知为确诊者,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第32条“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及煽惑他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警方调查发现该名男子于2月23日经快速抗原测试呈阳性,2月24日将阳性结果上载至社交平台,2月27日收到卫生防护中心的短讯证实为阳性。而警方在昨日拘捕行动中,为该名男子再做快速抗原测试则呈阴性。

谭威信透露,28岁被捕男子明知确诊后,仍分别到2月25, 26, 27及28日到新蒲岗景福街、黄大仙龙翔道、黄大仙中心北馆、钻石山荷里活广场等4间食肆,而该男子曾在社交平台表示会到他认为是“蓝店”的地方播毒。

该名男子暂被控一项《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32条,即“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将于今日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行动中,警方检获3部手机,案件仍在调查当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32条,任何自知属传染病接触者或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藉身处任何公共运输工具;或身处任何街道、公众地方、娱乐场所、聚会地方、会社或酒店,或该人在该处的行径;或藉从事任何行业、业务或职业,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一旦被定罪,最高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警方亦提醒,高等法院于2019年及2020年颁布的临时禁制令仍然生效,当中禁止在互联网平台及媒介上促进、鼓励、煽动或威胁使用暴力,以及禁止针对司法人员及家属作出起底及滋扰的行为,两项禁制令现时仍然生效,违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机会干犯藐视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