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三栋屋村查案闻烟花声 拘30岁男子检爆竹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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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传统习俗会燃放烟花爆竹迎新岁,惟在港属于违法行为,荃湾今凌晨(1日)便有人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被捕。凌晨0时许,荃湾警区军装巡逻小队人员在荃湾三栋屋村处理一宗案件期间,附近传来燃放烟花的巨响,人员随即调查燃放烟花源头,并发现一名30姓叶本地男子管有两串约22厘米长的爆竹,该男子涉嫌“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被捕。
警方重申,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市民安全和财产构成危险。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六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炮仗,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