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案|头套笠头 索带绑手 菲佣趁绑匪松懈携少主登货柜顶呼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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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沙湾菲佣与女少主被掳上车绑架,并带到八乡大窝村一个货柜内。怀疑藏参货柜满布建筑废料,天花木条撕裂,周遭破烂。据知原来主仆2人在上学期间被掳上私家车,被带到货柜后,绑匪为主仆戴上头套,索带绑手。醒目菲佣趁“睇水”绑匪离开货柜,松开头套及索带,携同少主登上货柜顶求援,惊动村民,最后成功脱险。

不少大窝村村民听到“Help”求救声,更有人目击疑似绑匪快速逃离现场。现场所见,货柜有一个冷气机位,冷气机位下有一张办公室椅;货柜内另有一个抽气扇位。村民发现肉参在货柜顶上求援,于是提供梯及剪刀予他们松绑,坐在货柜顶等待警员前来。案件中一名42岁男子被捕,正被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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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窝村村民周先生指事件在昨(8日)上午11时至11时15分左右发生,他听到货柜方向有叫喊声,原以为有人放狗,后来才发现肉参在货柜顶上求援:“我过去巡下睇下咩事,见到一位女士同一个小朋友喺货柜顶求救。”由于女童双手仍被索带绑住,村民提供梯及剪刀松绑,并著他们坐在货柜顶等待警员前来。

事实上警方在上午8时37分已经接获报案,指两名受害人在域多利道700号对开被掳上一部私家车,该辆私家车其后往数码港道方向驶去。现场村民相信菲佣被掳前带同女少主前往幼稚园上学。途中两名男子从私家车冲出,将二人掳走,带到大窝村。绑匪要求菲佣更衣,以索带绑起双手并戴上头套。期间绑匪离开货柜,醒目菲佣移除头套并带同少主爬上货柜顶。

村民何女士表示,当时她在自己单位内睡觉,之后听到有人中叫救命,有人很快地走过,“我见到有一个男人走得好快,我只见到佢背脊!”当时有人用英文大叫数次“Help(救命)”,何女士于是走出来查看,之后使见到女佣已经走上货柜顶,但是个中情况则不知情。何续,有材民见状协助报案,“工人企咗喺到,小朋友就用手带绑住对手,工人就已经甩哂(手带)。”之后有村民安抚事主,有人取梯协助她们返回地面,但是女佣不敢爬到地面,之后警员到场她们才返回地面。

警员赶到大窝村,证实二人正是于域多利道被掳走的受害人。二人手部轻微红肿,接受治疗后已同日出院。周先生形容“女士激动啲同埋有啲惊”,指货柜那边人迹罕至。现场所见,货柜有一个冷气机位,冷气机位下有一张办公室椅;货柜内另有一个抽气扇位。

警方相信绑匪循山逃走,于是召唤政府飞行服务队直升机在大窝村一带进行高空搜索,警犬亦出动,探员查看大窝村村屋门口的闭路电视录影片段。经调查后案件列作企图绑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调查。据了解,警方根据天眼片段锁定一辆黑色私家车,调查相信有人租用私家车犯案,待疑犯与车主交收时,今日(12月9日)凌晨约3时15分于上水古洞拘捕一名42岁中国籍男子。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涉事私家车目前停泊在河上乡待警方搜证。

42岁男疑犯被捕带署。(陈浩然摄)

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2条,意图贩卖而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任何人以武力或欺诈方式将任何男子、男童、女子或女童在违反其意愿下带走或禁锢,意图将其贩卖或意图取得用以交换其释放的赎金或利益,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终身监禁。

而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3条,拐带14 岁以下儿童,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引走、带走、诱走、骗走或禁锢任何14岁以下的儿童,意图剥夺其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合法照顾、看管该儿童的人对该儿童的管有,或意图偷取该儿童身上或身边的任何物件,不论该物件属何人所有。具有前述意图而将明知为在本条前述情况下被引走、带走、诱走、骗走或禁锢的儿童接待或窝藏。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