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拘旅行社男职员 涉多收2.5万元燃油附加费
撰文: 邱靖汶
出版:更新:
海关拘捕1名旅行社男职员,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以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向旅行团团员征收燃油附加费,共2.5万元。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1间旅行社渉向团员隐瞒燃油附加费已向下调整,并向10名团员每人多收约2,500元。海关人员经调查,拘捕1名54岁男子,案件仍在调查,被捕男子正保释候查。
海关表示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遗漏重要或隐藏重要资料,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海关提醒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而商户亦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如市民怀疑有人违反规定,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