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树夺命工伤|康文署指已获批浩园安葬 家属揭高空工作无购保险
西环周三(18日)发生修树工业意外,康文署55岁修树女技工曾赛茹魂断升降台。死者家属今日(20日)再与康文署代表包括署长、副署长等开会,商讨死者殓葬及补偿安排,其中署长刘明光表示将尽力为死者争取安葬浩园,康文署晚上表示已获公务员事务局批准。
死者长子刘先生指,署长慰问态度诚恳,惟安排属“公事公办”;又得悉条例并无规定要为员工购买保险,如发生意外,无论后勤或前线员工,署方只会同样环比薪计算赔偿金额,认为此举对于如母亲等需高空工作或危险性工作的员工而言,欠缺保障。
儿子刘先生表示,今日会议中出席者包括康文署署长、副署长、助理署长、香港西树木组总经理及总行政主任,会议主要商讨母亲的殓葬安排,署长向他们表达慰问,并承诺会以最快速度处理,包括向公务员事务局争取将母亲安葬于浩园,另外会据法例安排约9万元殓葬补助金。
对于补偿安排,刘先生指署方交代有关安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发还母亲的退休金、有薪年假等,第二部分为劳工法例下的雇员赔偿。刘先生认为署长等慰问态度诚恳,但表示署方安排属按法例“公事公办”,家属对此不置可否,又指署方对“恩恤”的定义为发还退休金,与坊间普遍理解“恩恤”为额外的一笔款项不同,刘指目前希望要求署方尽快处理殓葬安排,因此未有要求提早领取退休金。
刘又指会议中发现署方未有为如母亲等前线员工购买额外保险,于处理工伤赔偿时与后勤员工无异,署方当时指表示根据条例及程序处理,并无程序规定需要为员工购买保险。刘批评如母亲等需前线高空工作及有危险性工作的员工,于发生意外后只能同样环比薪计算赔偿金额,对前线员工并无保障。
翻查资料,如公务员在实际执行职务期间不幸因公殉职,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补偿金额为该公务员36个月至84个月收入不等(现时上限为每月35,600),视乎其年龄和每月入息而定,现时最低补偿金额为$473,610。而按可享退休金条款受聘,或在2000年6月1日前按合约制受聘的公务员若因公殉职,其遗属可选择领取有关退休金法例订明的受养人退休金;此外根据退休金法例,遗属或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亦可获发死亡恩恤金,款额以死者的薪金及可供计算退休金的服务年资计算。
而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后按新条款受聘的公务员若因公殉职,其遗属或死者的遗产继承人除可获发《雇员补偿条例》所规定的法定补偿外,亦可获政府发放一笔相等于该人员36个月最后实职薪金的死亡恩恤金。
康文署:公务员事务局已批准安葬浩园
康文署晚上回应查询指,署方已向公务员事务局提交有关安葬浩园建议,而公务员事务局亦已刚批准建议。署方已通知家属,并会协助家属跟进有关安葬安排。
署方又回应有关当日工程的详情,包括指出并非所有工程都会预先申请封路例如部分紧急工程,部门会设置合适的标志及措施,以确保员工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又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斗内操作并不需要特定牌照,树木组的带队主管工程前会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检查及佩带好个人保护装备及检查各种护养工作工具及器材。而负责执行树木修剪工作的员工,亦曾接受相关的树木护理训练。
署方又表示涉事升降台车由合资格的外判承办商负责保养及维修,升降台须根据服务合约规定每年进行2次定期检查,并须每12个月通过及取得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的彻底检验结果证明书才可使用,涉事升降台的最后检查日期是今年3月20日,过去一年并无故障纪录,此外当时涉事车辆的支撑脚已伸出并紧贴地面,车辆亦处于稳定状态。政府正就升降工作台意外进行详细调查,冀找出意外成因,署方指调查完成后会向家属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