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记协:直播事发一刻记者协助调查 遭警扣留旅游证件
香港记者协会于今日(7月27日)凌晨,在社交媒体专页发布声明,指记协极度关注一名女新闻工作者,因协助警方国安处调查案件,而遭扣留旅游证件。该名女记者曾于7月1日在铜锣湾直播,拍摄到刺警案的情况。
据悉,警方亦检取该名女记者的电脑及无线电话,相信内藏的资料对案件调查具关键性。
记协主席陈朗升,今日凌晨在柴湾警署外等候。直至今日清晨5时半,该名协助警方调查的女记者,离开柴湾警署,登上一辆私家车离开,没有回应在场记者提问。
记协指,今年7月1日,一名男子涉嫌在铜锣湾袭击一名警员,其后自杀身亡。事发当日,现场有大批记者采访,警方其后接触数名记者,包括一名在现场直播时,其镜头拍摄到事发一刻的网媒记者。该名记者在记协安排的律师陪同下,于事发翌日到湾仔警察总部,向当时负责调查案件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员,录取一份口供。
声明续指,警方当时承诺,日后如有需要联络事主,会透过律师联络,亦会知会记协。当时警方亦表明,该名记者的身份是“协助调查”。惟记协得悉,警方国安处人员于昨晚(26 日)深夜11时,在没有透过律师联络下,到达该记者的临时住处,要求到警署落口供。事主其后在国安处人员陪同下致电律师,表示无须律师陪同。在落口供期间,只有一名友人陪伴。事主之后再被带返其原本住所搜证。
记协指出,警方没有如其先前承诺主动通知记协。记协在得悉事件后,经多番斡旋,记协的代表律师,在今日(27 日)凌晨1时抵达柴湾警署,陪同事主录取口供。据记协了解,事主现时的身分仍为“协助调查”,但已被录取警戒口供,并被扣留旅游证件。据了解是警方国安处行使权力,扣留事主的旅游证件。
记协强调,一名记者在直播期间拍摄到疑似罪案的发生,只不过是履行新闻工作者的本份,事主亦已尽其市民责任。记协要求警方交代,“协助调查”为何会被搜屋及没收旅游证件,亦强调,事件已等同威胁全港的新闻工作者。
警方表示,国安处昨晚持有由指定裁判官签发的手令搜查两个处所,行动中捡取了一些物品,包括电脑及无线电话,并向一名56岁女子作出调查。 警方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2)条及《实施细则》附表二,向该名受查人发出由指定裁判官所签发的通知书,要求她向警方交出所管有的任何旅行证件。 案件仍在积极调查当中,暂没有人被捕。
消息指,警方昨晚持指定裁判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1)条及《实施细则》附表一所签发的手令搜查,该法庭手令是包括搜查新闻材料及相关电子仪器。而探员检取了电脑及无线电话,相信其中的资料与7月1日刺警案有重大关系,对案件调查具关键性。而昨晚晚整个录取口供过程在记协替女受查人安排的法律代表陪同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