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黑夜】卢伟聪未评开枪对错 枪械专家倡港警购电枪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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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罕有在示威中向天开两枪,引起外界关注是否符合《警察通例》,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回应指暂未能下定论,但称该警员面对示威者施袭,出于保护同袍及自己,并据内部守则及现场环境,做出自己认为正确的判断。有枪械专家建议,警方应为前线人员购置能远距离制服人,而又非致命的武器,如电枪等,让警察在警棍与佩枪间多一个选择,以免一下子升级至致命武力。
卢伟聪在记者会中主动交代向天开枪事件,他指事发时在旺角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多名“暴徒”袭击一名警察,纵他已跌倒,但“暴徒”仍继续向他投掷砖头、木块及垃圾筒,令其生命受威胁,故另一名警员别无选择下,根据警队武力使用守则和现场环境,作出自己认为正确的判断来使用枪械,以保护同袍及自己。卢并确认警员射出是实弹。他又强调使用枪械的守则严谨,训练亦严格。
向天开枪是对是错?
根据警队内部的《战术训练手册》,列明不可在人多街道、围封地方或任何有可能伤及无辜的地方开枪。不过《警察通例》第29-03条列明,警察可在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免性命受危害或身体严重损伤,或平息骚动、暴乱时,可使用枪械。有资深警务人员认为,从电视片段可见“暴徒”用硬物追打同袍,故向天开枪初步可判断为合理。
应让警员在警棍与佩枪间多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