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巡查兰桂坊酒吧食肆 2名负责人被检控20食客违限聚令
撰文: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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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日)晚上约10时,警方在中区兰桂坊一带巡查多间酒吧食肆,行动中人员发现兰桂坊一间食肆涉嫌违反根据《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B章)第17及21条所施加之附加持牌条件,晚上11时后不得于处所内部以外的地方播放或演奏音乐或将扩音装置开着,该食肆41岁本地男负责人将被检控。兰桂坊另外2间食肆亦未有于处所张贴其营运模式之告示,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人员遂作出口头警告。
此外,人员发现位于兰桂坊一酒吧违规继续营业,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人员将向该酒吧一名55岁非华裔女负责人作出检控。另外,该酒吧内7名男子及13名女子,年龄介乎18至44岁,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条例》(第599G章),人员遂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警方表示,有关行动将于周末继续,会再派员巡查区内餐饮业务处所,并呼吁酒吧业界严格遵守持牌条件及根据相关法例经营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