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警联合行动打击盗用信用卡 拘16人包括传道师、法律顾问
港澳警方早前采取联合行动打击盗用信用卡,两地执法部门合共拘捕16人,包括学生、传道师及法律顾问等。本港警方今(4日)交代案情指,发现骗徒用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信用卡资料,再购买名贵衣物、电子设备及礼品卡,涉款约30万元。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各警区刑事调查队人员联同澳门司法警察局,于4月27至昨日(5月3日)在两地共拘捕9男7女,当中香港警方拘捕3男6女,他们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或“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被捕,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周子健高级督察指,近年本港盗用信用卡骗案有上升趋势,本港由2019年的123宗案件升至2020年的263宗案件,涉及金额由前年的230万元急升至去年的490万元。警方经调查后,发现骗徒会用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的信用卡资料,包括资料外泄事件。骗徒再用信用卡资料购买名贵衣物、电子设备及礼品卡等。今次案件涉及约30万元,单一最大损失为2万元、涉及于网上购买2部电话。
香港警察联同联合澳门司法警察局采取“翊星行动”打击盗用信用卡骗案,于今年4月27日至5月3日期间共拘捕16人,当中香港警方拘捕3名男子及6名女子,年龄介乎15至60岁,他们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或“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被捕,被捕人士包括学生、售货员、装修工人、肉类包装工人、传道师及法律顾问,据知他们没有黑社会背景。周子健指,被捕人主要在网上接触其他人士,再以信用卡资料购物。行动中,探员检获5部电脑及10部手机,警方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拘捕行动。
警方呼吁市民加倍留意类似案件,定期检查信用卡账单,并报告任何可疑交易。市民亦应该谨慎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包括信用卡资料;在网上购物或接收电邮时亦应小心披露信用卡资料。周子健指,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警方一直都在收集情报以侦查罪案,并将继续密切监视网上潜在的犯罪活动。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