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工厦火|1㓥55部分住人 屋宇:命令业主纠正 将巡查全大厦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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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磡马头围道21号一幢工厦昨日(3日)凌晨失火,4人受伤,两只猫狗获救。《香港01》记者事后上楼视察,赫见起火楼层一单位被㓥成55个小型工作室,部分疑有人居住;其中失火的工作室,内部严重焚毁,乐器及音响设备烧剩支架。

屋宇署今日(4日)表示,涉事单位被分间作非法住用用途,署方十分关注事件,已随即展开调查,并向有关业主发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居住用途及纠正危险情况;同时将该幢楼宇纳入针对工厦被非法居住的大规模行动,分批巡查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违法行为,会考虑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

起火工作室内乐器及音响设备被严重焚毁,部分烧成支架,家具东歪西倒,杂物散落一地,遍地积水,空气中弥漫著阵阵烧焦味。(黄伟民摄)

屋宇署发言人指,就昨日的火警,屋宇署已派员到涉事单位展开调查,发现涉事单位被分间为多个细单位,部分分间单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据《建筑物条例》(《条例》)第25(2)条及26(1)条,向有关业主发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将该单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纠正危险情况。

署方会继续进行调查,如发现有人违反《条例》,定必严肃跟进,包括考虑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此外,屋宇署会把该幢楼宇纳入针对工业大厦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规模行动,安排分批巡查该楼宇的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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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强调,工业大厦的设计、图则审批和建造,只拟作工业用途。由于工业楼宇内的单位会用作工业活动,包括用以储存危险及易燃物品,把工业楼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会对用户构成严重的安全风险。因此,任何人士均不应在工业楼宇内居住。参与楼宇买卖及租务活动的人士,包括准买家、租户和地产代理等,亦应查明单位的批准用途,不应把工业用途的单位作住用用途。

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条例》第25(2)条发出的中止用途命令或第26(1)条发出的修葺令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目前为5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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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提醒,公众如对楼宇的批准用途有疑问,除可征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外,亦可透过屋宇署的“百楼图网”系统查阅有关楼宇的占用许可证及批准建筑图则,以核实有关处所的批准用途。

政府正敲定修订《条例》的最终建议,并草拟修订法例,包括将工厦分间单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以加强阻吓力。政府的目标是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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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发生于昨日(3日)凌晨约3时43分,消防接报指马头围道21号一幢工业大厦发生火警,人员接报后约4分钟赶抵,共调派18辆消防车辆及4辆救护车辆,出动约70名消防及救护人员。火警于早上6时21分大致被救熄。

火警中,共有4名伤者,其中1人手部受伤,3人吸入浓烟不适,均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另外,19名市民(包括4名伤者)在消防人员协助下,疏散到安全地方。消防处经初步调查,相信火警由电线短路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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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记者登楼视察失火的B座4楼,发现其中一个单位,被分间成55个小型工作室,单位入口处有55个信箱。起火正是其中一个工作室,内有乐器及音响设备严重焚毁,部份烧成支架。 据了解,起火工作室为乐器寄存仓,无人居住,但该层住有㓥房户。

部分工作室亦放置了多部街机、美容仪器及模型等货物;亦有工作室摆放了电视、雪柜、电脑台、衣柜、梳化及床舖,并在室内晾晒衣物;亦有单位放置了躺椅、梳化床和餐桌,与一般住家摆设相似。有租客透露每个工作室租金约5,000元,部分人6月底才开始租用。被问及是否有人将工作室当作㓥房居住,有租客坦言:“可能做到攰喺到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