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超市盗窃|消息指食物饮料全无付款 已被起诉7月9日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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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艺人阮民安(Tommy)昨日(18日)涉在土瓜湾一间超级市场高买被捕,涉嫌盗取11件共约值140港元的食物及饮品。消息称, 阮民安于今日凌晨约4点⁠,已获准保释候查。惟警方经调查后,相信他在超市拿取的货品,全部未有付款,该批货品已被警方检取作证物,未有发还;据悉他已被控以一项“盗窃”罪,案件将于7月9日早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阮民安今早在社交平台贴出一张饮料食物照片,并提醒大家购物后要取单据。消息指,阮在案中偷取的货品,已被警方检取作为证物,未有发还。(阮民安FB截图)

而阮民安今早(19日)曾在其facebook发文交代事件,指“放心,无穿无烂,琴晚早瞓仲瞓得都几冧下”,他强调购物后“记得拎单,14蚊好,140蚊好,1400蚊都好!原来有起事上嚟,单系咁重要!”并上载一张有可乐、薯片的零食图片。

至于警方在他身上发现一张他人的信用卡,他解释为朋友的信用卡,并指朋友昨晚“夜嘛嘛亲身过嚟差馆帮我澄清返”,又补充指“下次大家漏底野唔好再叫我袋住先,可以好大镬架”。

前艺人阮民安(Tommy)。(资料图片)

事发于昨日(18日)下午5时许,九龙城警区特遣队人员于马头角道一带进行反罪行巡逻,其间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其后以涉嫌“店舖盗窃”将其拘捕。被捕人为前艺人阮民安(45岁)。案件由九龙城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据了解,被捕男子涉嫌在超市内盗取11件共约值140港元的食物及饮品,包括可乐及茶等饮品,以及数包糖果、饼干及鱼皮花生等;警方亦在他身上发现一张他人的信用卡,相信为阮的相熟朋友持有,警员亦已联络到卡主到警署领回。

前艺人阮民安涉于土瓜湾一间惠康店舖盗窃被捕。(戴慧丰摄)

翻查资料,阮民安于2006年曾在鲗鱼涌英皇道涉嫌醉酒驾驶被警方拘捕,及后被罚款5,000元及停牌1年。2021年警方于尖沙咀捣破一间无牌酒吧拘捕9男女,当中包括阮民安。阮事后于Facebook专页发文指,因违反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遭发告票。2023年阮民安又涉嫌发嘲讽警员言论,并虚构暴动少女招募捐款,承认煽动及洗黑钱罪,被判囚2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