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翁驾电动轮椅闯清水湾道 网民:希望佢屋企人见到可以制止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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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一条短片,显示一名白头翁操控电动轮椅,由坪石对开的清水湾道桥面落斜往彩云方向行驶,其间有车辆爬头,亦有专线小巴减速相让,十分危险。有网民担心其安全,留言:“希望佢屋企人见到可以制止佢咁做”。

白头翁操控电动轮椅从清水湾道8号的桥面驶下,往彩云方向前进。(马路的事讨论区/ Leo Lee影片截图)

片段可见,白头翁年约60岁,他操控电动轮椅由清水湾道8号对开的桥面缓缓驶下,往彩云方向前进;只见他目视前方,没有理会其他车辆。其间一辆黑色私家车慢驶爬头,另一辆专线小巴则减速跟在其后。

片段于今日(10日)早上7时半左右放上网,片长约28秒,没有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片主留言说:“清水湾车神50年后团火仲未熄,连部战车都跟上潮流行电”;亦有网民担心其安全:“希望佢屋企人见到可以制止佢咁做”。

黑色私家车慢驶爬头。(马路的事讨论区/ Leo Lee影片截图)
电动轮椅从清水湾道桥面缓慢地往彩云方向前进。(马路的事讨论区/ Leo Lee影片截图)
小巴缓缓地跟在老翁身后,恐防将他撞倒。(马路的事讨论区/ Leo Lee影片截图)

资料显示,电动轮椅在香港并非列为“汽车”,故不受《道路交通条例》规管,但使用电动轮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8)条,任何人“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或在顾及一切有关情况下,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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