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学学生会窃案|警拘3男1女骨干 涉挪用$130万吃喝玩乐还钱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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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昨日(4日)拘捕3男1女大学学生会前届或现届干事,涉嫌签发4张支票、挪用约130万元,存入本地一学生组织及干事的私人户口,据悉有人用作吃喝玩乐及还卡数,又用来偿还私人贷款及开设投资户口。消息称,被捕4人均为岭南大学学生会的骨干成员,警方正考虑冻结现届两名干事户口,追踪失款去向。

警方今午(5日)亦进入岭大宿舍范围搜查,过程中主要检获涉案4张支票的支票簿。现场可见,探员带走一名白衫男子及一袋证物。警方指高度关注案件,谴责中饱私囊行为;又指事件揭露大学学生会监管粗疏,需加强监管。

警方今午进入岭大宿舍范围搜查,过程中主要检获涉案4张支票的支票簿。现场可见,人员带走一名白衫男子及一袋证物调查。(林振华摄)

今日傍晚6时,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一队欧阳德总督察交代案情指,案件牵涉学生会干事非法挪用学生会公款作私人用途。警方早前接报,指控屯门一间合法注册的大学学生会财政帐目非常混乱,亦怀疑有学生会干事非法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

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并针对学生会户口展开财富调查,发现该学生会为一合法注册社团,其户口发行支票须由两位前干事联署,方可兑现及生效。

经调查后,警方发现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两位干事共签发4张总值130万元的支票,其中40万存入本地一学生组织;另外3张共值90万元支票,则存入两位分别21及22岁现任干事的私人户口。

警方随后追踪该两位现任学生会干事的私人户口资金流向,发现部分学生会资金被用于私人用途,包括还卡数,饮食、娱乐、买机票,亦用来偿还私人贷款及存入以个人名义开设的投资户口。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一队欧阳德总督察交代案情。(罗日升摄)

新界北总区刑事部人员昨日在大屿北、深水埗及屯门区展开行动,共拘捕3男1女(21至24岁),他们报称为学生、店务员、文员。人员亦搜查4人住所,检获手提电话,电脑、银行文件、支票簿、银行卡及信用卡等证物。

今日下午,人员搜查岭大宿舍,过程中主要检获涉案4张支票的支票簿;而4名被捕人士遭通宵扣查。警方表示,涉案学生会成员,其中两人为前届干事、另外两人则为现届干事,现正考虑冻结两名现任干事户口,以追踪失款去向。

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昨日(4日)拘捕3男1女岭南大学学生会前届或现届干事,涉嫌签发4张支票、挪用约130万元。(林振华摄)

欧阳德续称,对学生会干事涉嫌串谋挪用学生会公款作私人用途的案件高度关注,已展开全面调查,并会咨询律政司意见,公平处理;又指学生会资金主要来自学生缴交的会费,扣除必要行政开支后,理应用于学生福利。然而,该4名被拘捕人士,作为曾经或声称为现任学生会干事,理应秉持高度诚信,为学生服务,却罔顾诚信,利用职权中饱私囊。此行为不仅违法,更辜负广大学生对其信任。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此行为均不可接受,警方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警方重申,此类案件反映大学学生会在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导致监守自盗情况发生。相关机构应加强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0条,盗窃罪属极为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人员,昨日(4日)拘捕3男1女大学学生会前届或现届干事,涉嫌签发4张支票、挪用约130万元,存入本地一学生组织及干事的私人户口。(林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