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接报有网民欲税务局放炸弹 拘24岁女虚报 疑金钱问题困扰犯案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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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接获报案,指有网民发文称想学制炸弹,并放置在税务局,惟警方彻底搜查后无发现可疑物品,相信事件属虚报,并于今日(17日)拘捕一名24岁女子,涉嫌“炸弹吓诈”及“误导警务人员”。据悉,有人因金钱问题不开心而犯案。
警方表示,本周三(14日)下午接获报案,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内容,声称希望学习制造炸弹,并放置于一政府部门办公室。人员随即与相关部门联络,并根据所订立的应变方案启动相应机制,彻底搜查该部门办公室,最终并无发现任何可疑物品。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相信上述报案属于虚报。
经初步调查后,人员今早(17日)在牛头角区拘捕一名24岁姓黎本地女子,涉嫌“炸弹吓诈”及“误导警务人员”。她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
警方重申,虚报炸弹除了破坏社会安宁及制造公众恐慌之外,亦会严重浪费警方及其他部门的资源,阻碍公众服务,妨碍人员处理紧急事故。警方对于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8 条,虚报炸弹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监禁5年。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64条,误导警务人员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