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击油尖区企街及黑工拘54人 有性工作者被集团操纵收6成佣金
警方联同入境处人员于本月7日至14日,在油尖警区进行代号为“雾塔”的反色情行动及代号为“冠军”的反非法劳工行动。行动中,警方以“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非法入境”及“聘用非法劳工” 等罪,拘捕54人。警方留意到有部分街头性工作者被卖淫集团操纵,每次交易后会向性工作者收取高达6成的佣金。
油尖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一队侦缉督察曾智皓表示,警方留意到油尖警区区内,有俗称“企街”的街头卖淫活动持续活跃,油尖警区根据情报搜集及经深入调查后,于4月7日至14日联同入境处人员,进行代号为“雾塔”的反色情行动及代号为“冠军”的反非法劳工行动。
在“雾塔”的行动中,人员打击油麻地多个街头卖淫黑点,同时派员用乔装形式捣破区内多个卖淫场所,人员以“违反逗留条件”罪拘捕了45名年龄介乎18至56岁、持双程证的内地女子,被捕人士已全数交由入境处跟进调查。
油尖警区未来会继续展开深入调查及搜集情报,锁定区内长期出租用为卖淫场所的单位,亦会要求业主停止容许他们名下的单位作卖淫用途,否则业主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警方重申,减少卖淫场所数目对打击非法卖淫活动非常重要,会继续从不同层面打击非法卖淫活动,除针对非法性工作者之外,亦会从源头入手,拘捕一些未有遵从警方警告的业主。
特别职务队第一队主管督察李颖曦指,警方留意到有部分街头性工作者涉被卖淫集团操纵,集团成员会负责招揽这些内地女子, 以指定的㓥房单位提供卖淫服务,并以一楼一凤形式运作,并向性工作者提供卖淫工具,包括一次性的浴巾、润滑剂、避孕套等。 每次交易后,集团成员会向性工作者收取高达6成佣金。
至于在“冠军”行动中,人员拘捕3名非华裔男子、3名非华裔女子、2名内地男子以及1名内地女子,年龄介乎25至50岁,分别涉嫌“逾期居留”、“违反逗留条件”、“非法入境”、“聘用非法劳工”及“未得授权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
警方表示,将会持续采取各种执法行动,务求在不同层面打击这些卖淫集团及产业链,打击区内卖淫活动及流莺所衍生的社区问题。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3及145条,任何人身为业主或处所租客、占用人或掌管人,准许或容许处所全部或部份面积作卖淫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7年,呼吁市民切勿以身示法。
另外,警方指出嫖娼除引伸潜在健康风险外,有机会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47条,为不道德目的而疏使他人,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为不道德目的而疏使他人或者为不道德目的疏使他人而在公众地方游荡,即属违法,最高刑罚判监6个月及罚款1万元,市民切勿以身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