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警区交通日 警发89张牛肉干及21张传票拘3人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大屿山警区交通队及军装巡逻小队,联同新界南总区交通执行及管制组人员昨日(11日)在区内举行交通日。是次行动主要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违例泊车、在非停车处违例泊车及没有遵从交通标志等交通问题。
行动中,人员共发出89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21张传票,主要涉及违例泊车、于限制区上落客、驾驶时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没有遵循道路标记、行人不依交通灯号横过马路及于行人路上踏单车。
另外,人员拘捕两名年龄分别为55及59岁的本地男子及一名39岁本地女子,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三辆涉案怀疑电动可移动工具。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5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交通规例,时刻都要做到“专注、忍让、守法”。
警方会继续针对各种交通违例事项,定期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司机要专注驾驶,多加留意路面交通情况并时刻保持警觉及注意车辆定期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