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抵港男旅客行李藏逾4万支私烟 判监半年及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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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前日(7日)在机场截查一名41岁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41,4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8.6万元,应课税值约13.6万元,人员随即拘捕该名子。
昨日(8日),被捕男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