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德体育园|售开幕礼假门票最贵$2000 3人被捕包括16岁学生

撰文: 罗日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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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德体育园将于3月1日开幕,售价10元的开幕典礼门票上周五(21日)开售半小时内已售罄,随即有人在网上以高价炒卖门票。警方经调查后,昨日(24日)拘捕1男2女,涉嫌6张售卖开幕礼假门票,当中最年轻的被捕人为16岁学生。各人声称出售的门票,最贵售价更高达2,000元,是开幕礼原价的200倍。警方更明言,其中两名被捕人声称出售的开幕礼门票电子换领券根本不存在。

警方拘捕3名男女,涉嫌出售3月1日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的假门票。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中)、署理总督察刘启彦(右)联同体育专员蔡健斌(左)交代详情。(罗日升摄)

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表示,警方在2月21日接报,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平台,声称出售3月1日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门票,定价远高于原价。警方东九龙总区科投及财富罪案组经调查后,锁定3名涉案卖家,于2月24日晚上展开代号“刃风”的行动,以涉嫌企图诈骗拘捕1男2女疑犯,年龄介乎16至33岁,分别报称学生和化妆师,涉嫌于2月21至22日期间,在网上以每张港币100至2,000元的定价,出售6张假的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门票。被捕人均已获准保释,须于3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拘捕3名男女,涉嫌出售3月1日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的假门票,其中两人更并未持有可兑换实体门票的电子换领券。(罗日升摄)

警方于调查期间,在3名被捕人的电话内,发现转售门票平台的资料。东九龙总区刑事部总督察刘启彦表示,由于以电子换领券兑换开幕礼实体票的日子为2月27、28日和3月1日,故3名被捕人实际上均未换领到任何门票。黄奕隆补充,据暂时调查所得的资讯,未有迹象显示3名被捕人是有组织犯案,他们出售的门票均未有流出市场,其中两人更根本并没持有电子换领券;余下一人持有的电子换领券可否成功兑换实体票,则仍有待调查。

警方拘捕3名男女,涉嫌出售3月1日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的假门票。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中)、署理总督察刘启彦(右)联同体育专员蔡健斌(左)交代详情。(罗日升摄)

黄奕隆又表示,今次成功拘捕骗徒,有赖具名出售门票的制度,让警方在搜证时,可获得更多资讯以作行动。

体育专员蔡健斌表示,启德体育园开幕典礼门票的电子换领券属具名,换作实体票时要核对兑换者身份,若与电子换领券不相同,将不可换取实体入场门票。但市民兑换实体票后可转赠予家人使用,故观众持实体票入场时,毋须再核对姓名。不过,他强调,市民不可将实体票以高于原价出售,否则有可能违反《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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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市民切勿轻视炒黄牛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指出向黄牛党购票的交易风险非常大,过往已有很多案例,是市民付款后未能取得门票,故提醒市民切勿向黄牛党购票,以免蒙受损失。

警方又表示,在具名登记下,以高于原价出售门票,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亦可能违反第172章《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6条对未获授权而售卖门票的限制,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罚款2,000元。另外,若有人假扮卖家、先收款后出售根本不存在的门票或假门票,有可能触犯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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