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烟花|年假最后一日民间烟花仍未停 网民:初几先肯收手?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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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年假最后一日,多区继续上演“民间烟花”。年初四(2月15日)晚上至年初五(16日)凌晨,元朗、启德、黄大仙、将军澳、西贡及土瓜湾一带,先后烟火四起。其中晚上11时许,将军澳清水湾半岛对开,有人在行车天桥中央放烟花,历时约1分钟,连朱炮发,全无“冷场”,清水湾半岛、Savannah及雍明苑等居民,均能欣赏“烟花汇演”。警方接报到场后,并无发现。
即使没有亲睹“民间烟花”,市民亦能透过疯传的网片,一赏璀璨烟火。惟不少烟花位置极接近民居,且往往一瞬即逝,多宗报案警方均无发现。有网民称“初几先肯收手?”、“咁多日一个都冇拉到!”、“香港居住环境密集,处处高楼大厦,你知道放烟花炮仗的危险性吗?”对于非法燃点炮仗及烟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年初四往长洲警署慰问同袍时表示:“一定要尽力堵截呢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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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判监6个月;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治罪条例》,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发射火器,可被罚款500元或入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