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在荔枝角垃圾站猎杀野猪 其中1人落网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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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接连发生野猪猎杀事件。其中前晚(1月31日)荔枝角长坑路近垃圾站,有居民发现3名男子怀疑于以硬物杀死一只野猪。警方表示,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接手追查后,昨(2月1日)午在美孚九华径,拘捕一名姓林(44岁)本地男子,他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正被扣查。警方亦指于案发地点发现两个怀疑捕兽器。事件中,仍有两名疑犯在逃。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非法管有及使用捕兽器,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任何人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猎器具,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动物受伤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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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前晚近10时,有居民发现3名男子,于荔枝角长坑路近垃圾站以硬物袭击野猪。警方到场在长坑村前下约50米一个山坡垃圾站,发现一只野猪尸体,腿部遭捕兽器夹着,有大量血渍。事后追缉3名涉案男子,其中2人高约1.8米、身穿灰色衫及长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