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设捕兽器狩猎 渔护署去年至今移除226个零检控

撰文: 杨婉婷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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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两日内发现两个捕兽器,其中一个位于元朗长莆村,两村民摆放4米长如车斗巨型铁笼狩猎终被捕;另一个在荔枝角的垃圾站旁,有野猪误踩捕兽器后,疑遭三汉猛扑猎杀,当场惨死。渔护署表示,由2020年至今年1月,渔护署共检获并移除226个捕兽器,当中没有检控个案。同期,渔护署共接获5宗野生动物因捕兽器而受伤或死亡的报告,涉及物种包括野猪、赤麂及箭猪,其中2宗个案的野猪因伤势严重而需人道处理。

▼▼元朗长莆村4米长如车斗巨型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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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续指,于上月底接获有关元朗长莆发现捕兽器的个案,调查期间未有发现怀疑涉案人士,署方已即时移除捕兽器,及于现场贴上告示。渔护署亦正跟进荔枝角垃圾站附近有人放置捕兽器事件,如有足够证据,会向违例者提出检控。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条例》),任何人如未经许可,不得管有狩猎器具,亦不得使用狩猎器具狩猎任何野生动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此外,如狩猎或管有任何由《条例》所指明的“受保护野生动物”,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渔护署表示,一直致力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活动,不时巡逻郊野范围,特别是曾经发现狩猎器具的地点。如发现捕兽器,渔护署会即时移除,并于现场当眼位置贴上告示,提醒市民使用捕兽器会触犯法例,切勿以身试法。如有足够证据,渔护署会向违例者提出检控。此外,渔护署亦不时联同警方及相关动物团体安排联合行动,巡查过往曾发现狩猎器具的地方。

市民如发现怀疑非法狩猎活动,切勿自行处理,应立即致电1823通知渔护署跟进。如情况紧急,请立即致电999向警方求助。

▼▼荔枝角长坑路捕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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