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小巴”全港实测 上水绿Van强载23人 三成路线超速
《香港01》于上月起实测全港多条通宵营业的绿色专线小巴及红色小巴线的超速、超载情况,于调查的62条路线中,发现有三成、即18条路线超速,部分小巴车上速度限制器疑经改装;而超载则以一辆上水开往观塘的绿色专线小巴情况最严重,一部16座载有22名乘客,仍以时速逾70公里飞驰。有议员批评警方执法不力,助长小巴超速超载问题,加上部分小巴营运商以分帐方式向司机发放奖金,促使司机为增加营业额而铤而走险。
记者试坐全港于通宵时段营业的62条小巴路线,包括31条绿色专线小巴及31条红色小巴路线,当中10条绿van线及8条红van线出现超速问题,当中部分更超过小巴最高限速80公里每小时(km/h)。
三次坐上超载小巴:
上水开往观塘裕民坊的绿色小巴线501S,最高峰全车载有22名乘客,连同司机,一部小巴塞满23人,小巴以时速逾70公里快速行驶,车内乘客不时跌碰;记者于另一日凌晨再试搭501S线,司机同样于近沙田一带超载达18人;另一辆由屯门兆康苑开往湾仔骆克道的绿色小巴线49S,同样超载18人。
两条超载绿色小巴线501S及49S,分别由富明有限公司及运泰实业有限公司营运,两公司均为全港最大规模小巴经营商马亚木旗下公司,现时马亚木业务主要由马亚木长子、有“新小巴大王”之称的马侨生负责管理。《香港01》记者向马侨生查询,至截稿前未获回复。
议员促经营商加开班次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郭家麒认为,小巴超载问题与部分小巴营运商以分帐方式发奖金有关,营运商会根据路线的营利发放奖金,司机为领取奖金而催谷营业额,甚至冒险超载,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会承包赔偿,司机和营办商亦要负上刑事责任,认为经营商应尝试加开班次以应付庞大乘客量。
新界|超速问题最严重
由屯门良景邨开往旺角的48S绿色专线小巴,于屯门公路行驶时速度达98km/h,当时车上车速警报器已不断发出警告声,但司机没有理会;另一辆由元朗开往尖沙咀的606S线小巴,同样于屯门公路以93km/h行驶一辆由湾仔开往坑口的16S专线小巴,途经东区走廊时速度达91km/h,但车上警报器并没有发出声响。
港岛|开往西环及香港仔的小巴较常超速:
两辆由铜锣湾分别开往香港仔及数码港的绿色小巴线N4C及N69X,均于驶出香港仔隧道后,途经香港仔大道时超速,时速达至85km/h及81km/h;来往西环及柴湾、筲箕湾的红色小巴,分别于告士打道及轩尼诗道超速至81km/h及85km/h;另一辆由湾仔开往蓝田的红色小巴,途经东区走廊近东区海底隧道时速度达86km/h。
九龙|超速小巴主要为红色小巴:
由佐敦道往上水及大埔的红色小巴,途经大埔道时超速至85km/h;由观塘开往秀茂坪的红色小巴,于秀茂坪道速度达91km/h
商会主席:如发现屡超载 要求司机停租
公共小型巴士总商会主席凌志强指,法例规定现时所有公共小巴必须安装限速器,“去到80(km/h)会跌番落嚟,如果见到有八十几、九十,肯定系改咗,咁我哋真系唔知,有时车主都唔会自己揸小巴”,如有人改装小巴限速器令其失效,属违法行为,凌志强指司机如屡劝不改,车主都会要求司机停租。
政府于2012年修订有关公共小巴的《道路交通条例》,措施主要包括规定公共小巴在道路上行驶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违例者属犯罪;另外强制所有公共小巴需装配车速限制器,将时速限于80公里或以下,并于车内显眼位置展示一个载有“本车最高时速限于 80 公里”的标志,如干扰限速器亦属违法。
入线费、油钱、车租贵 成超速诱因
凌志强指,一般绿巴司机薪金固定,而红巴司机则“多劳多得”,实行限速政后超速情况已有改善,“少咗因为(小巴)超速而有意外,有都可能系因为过红绿灯撞到或者冲灯”。据业内人士透露,现时通宵红色小巴司机每日除需要支付车租约每日500至600元,及油费每日约200至300元外,还要向其小巴线的站头缴交俗称“站头费”的入线费用,每月约数千元不等。
据指,站头多为有黑社会背景人士操控,近年站头愈开愈多,全因有见小巴线繁多有利可图,同时小巴司机往往会为“入线”而自愿配合缴款。简单统计司机每日仅支出已达千元,因此需要在通宵时段内“多劳多得”赚取收入,例如有司机会驶车到非原定的周边路线兜截更多中途客,有司机甚至会冒被检控风险驶入禁区公路,为求尽快回站头“排队”接客,成超速超载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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