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军火?】回归后最少4度截获军火 事件料需外交部处理
在本港码头截获未经申报的军火并非新鲜事,回归以来香港最少发生过4宗军火案,过往海关曾充公有关军备或物归原主。就今次事件,港府受制于《基本法》,并无外交管辖权,故据悉,新加坡政府若要有关军备“返祖家”,要向中国外交部交涉,再经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联络港府处理。
据过往资料,回归后首宗军火案发生在在2000年3月,当年有乌克兰公司将5辆装甲运兵车卖给1间内地公司,在未有申报下,将军备由欧洲经海路抵港时,被海关人员发现,海关其后向法庭申请充公有关军备。香港最大宗军火案则发生在2004年,当年海关破获逾2,800支重机枪,没申请战略物品入口许可证下,运入香港,事后全被扣留。
于2006年,海关在葵涌货柜码头1个从乌克兰运往美国的货柜中,查获1架俄制米格29战机,企图非法经香港转运往美国,军备未有依法申请入口许可证并被扣留。2010年,海关在来自沙特阿拉伯的货柜发现装甲车,军备未有申报战略物品,经调查证实是从韩国釜山送往沙特阿拉伯参展,并于参展后经香港运回釜山,经过个多月调查最终认为事件不涉走私,故不作起诉,有关军备物归原主。
就今次新加坡陆军星光部队的AV-81装甲车于台湾军演后,由私人船公司运返新加坡时,途经香港因未有妥善报关而遭扣留,根据《基本法》第13条,中央负责管理与香港有关的外交事务,以及第19条列明港府对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故据了解,今次事件港府只能交由外交部及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作为“中间人”处理,新加坡政府要有关军备完整回国,也要先联络外交部。
新加坡国防部则发新闻稿,承认一批属于新加坡武装部队作海外军时操练的装甲车,正被香港海关要求在葵涌货柜码头例行检查。国防部正向香港海关提供相关资料,并期望该批装甲车获迅速归还。新加坡当局又指出,该批装甲车过去海外军训后,一贯以商业方式付运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