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方仲贤买镭射笔、重设手机涉三宗罪 警落案控告12月8日提堂
浸大学生会署理会长方仲贤今晨(2日)被O记上门拘捕。警方召开记者会指,案件发生于去年8月6日,被捕人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10支高功率镭射笔,其后遭休班警员截查时逃走,事后亦未能就藏有高功率铛射笔提出合理辩解。而且警方调查发现,被捕人当晚送院途中曾重设手提电话,怀疑删除与案有关的证据。警方将落案控告他“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妨碍司法公正”三宗罪,案件将于12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高级警司何振东交代案情指,O记今晨于沙田区拘捕一名22岁本地男子,罪名是“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案件发生于2019年8月6日晚上7时许,当日有数名休班警员于深水埗鸭寮街留意到一名男子向摊档当主查询及购买一批高功率镭射装置。
休班警员发觉有可疑后,向该名男子表露身份作截停搜查,惟男子随即逃走,其后被警员制服。警员在他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镭射装置,男子向警方表示该批镭射装置用作观星。由于男子未能就藏有10支高功率雷射装置提出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警方遂以涉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的罪名将他拘捕。
警称该批镭射笔属第四级镭射产品 用作军事或工业用途
何振东续指,当时社会环境有频繁示威,而示威现场有不少人士使用类似的镭射装置攻击警方,包括照射警员的眼睛。由于被捕男子拒绝警方保释安排,所以被暂时释放,惟警方没有放弃调查。
警方调查后确认,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该批镭射装置属于第四级镭射产品,主要用作军事或工业用途。何振东指,如有不法分子用相关装置攻击人,后果严重。
对于市面上仍有镭射笔或观星笔出售,而政府没有立法规管,问到市民如何才不会触犯法例,何振东仅表示目前有《消费品安全条例》监管,“正如我所讲,藏有咩都好,睇下有无一个合法权限及合理辩解,有(合理辩解)根本无问题”。
被捕人送院期间重设手机 涉妨碍司法公正
何振东形容当晚的拘捕过程颇混乱,有大量市民围着警员作出指骂。当警员宣布拘捕后,被捕人要求看医生,警方亦作出相关安排,并曾向被捕人清楚表示其手机将会被捡取作证物,以及要求被捕人停止使用。
由于当时被捕人正接受治疗,探员在他接受医护检查后才检取其手机。惟事后调查发现,被捕人的手机曾经被重设,电话中的纪录均被删除,而重设的时间正正是在被捕人送院途中,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被捕人重设电话的目的是为了删除一些与案有关的证据。
警落案控告三项罪名 12月8日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完成调查与及征询律政司意见后,今日早上拘捕该名22岁本地男子,罪名包括“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以及“妨碍司法公正”。
警方将会落案控告该名男子三项罪名,案件将于2020年12月8日提堂。警方重申,调查并不会因为被捕人拒绝保释(踢保)而停止,当警方有足够证据,就会将疑犯重新拘捕,带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