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帐户上传制服不雅照片 包括警察制服 网罪科跟进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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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于今年2月开设的社交网站Twitter帐户,以“西装”、“制服”为主题,已多次上传淫亵和不雅的照片及影片,当中包括香港警察、疑似内地执法部门的制服照片等,甚至有疑似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口交之相片。警方表示,十分重视事件,已交由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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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个名为“西装制服の日常”的Twitter帐户,曾发布部分涉及香港警察的文章及照片,包括一张由惩教署制作的警务人员白色恤衫,留言称﹕“返到去就见套新制服放在我台上”;疑似是位于红磡的西九龙交通行动基地职员入口的照片,并称﹕“返工入唔到后门”。而该帐户亦曾发布有身穿怀疑是香港警察制服男子,进行一些淫亵和不雅的行为。警方指,已将事件交由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调查。
警方亦提醒市民,在网上发布淫亵物品可触犯香港法例第390章《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及入狱3年。
警方重申,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