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塘大厦外墙被喷字 斥高院法官“何俊尧”为“狗官”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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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塘发生大厦外墙被喷“大字报”案件,内容直指现任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何俊尧为“狗官”。现场为马可尼道近广播道交界一住宅大厦屋苑外墙,有指何官本人正是住在广播道附近。该大厦外墙被人用红油喷上,“狗官向俊尧 警察拉人 9官放人 目无法纪 正仆街”等字眼;此外,对面大厦马可尼道2号外墙,亦被喷上“狗官何俊尧 警察拉人 9官放人 目无法纪”等字眼。现场消息称,大约于20日晚上10时许,有一辆白色凌志房车驶至,4至5人突然跳落车喷字,得手后逃去,附近住客见状致电报案。
近来有不少人批评法官判案不公。时任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尧,曾批评作供警员不可信,惹来部份人士不满甚至狙击。司法机构于本月8日表示,有8宗投诉针对何官,除了两宗案因为律政司正向法庭提刑期覆核申请,要待司法程序完成才跟进,另外6宗案,经总裁判官苏惠德了解及阅读裁决理由或判刑理由后,认为投诉全不成立。针对何俊尧判决的6宗被投诉的案件,包括何俊尧在庭上斥责警员证人态度轻佻及蔑视、作供时犹如置身于“平行时空”及“大话冚大话”,总裁判官苏惠德表示,何俊尧没有表达任何个人或带有政治倾向性的言论,亦没有表面偏颇的情况。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言论内容如属人身攻击法官,或恶意抹黑法庭,有可能“藐视法庭”。此外,大厦外墙喷油属“刑事毁坏”,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