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一年仍未赴台 潘母政总向李家超请愿 哽咽读出公开信

撰文: 彭恺欣 黄伟民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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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23日)便是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一周年,案中死者潘晓颖的妈妈早前称,若陈同佳无法于本周五赴台自首,便不会为对方求情。今(20日)早,有传媒向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牧师查询“陈同佳是否仍未取得入台签证”、及“赴台一事需否押后”,管称,“到目前为止都未能取得入台签证,正等候台湾律师之消息”。
面对陈同佳迟迟未赴台自首,今日下午,潘晓颖妈妈会前往政府总部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递公开信。潘母希望港府是真诚帮助潘家,而非耍官腔,“港方可以做得更加多啲嘢,唔系净系话陈同佳自由人,依家咩都做唔到,我谂政府系可以做得更加多。”潘母称,希望局长可于本周五前就公开信的问题作出回复。

当潘母读到公开信中提及“女儿被弃尸荒野”的段落时,潘母不禁哽咽流泪。(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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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母递公开信前见传媒,并读出公开信内容。信中提及早前李家超未有正式回答潘家之前的公开信问题,潘家对此感到失望,因此今日再向李家超递公开信,促请局长不要再逃避回答所有问题。当潘母读到公开信中提及“女儿被弃尸荒野”的段落时,潘母不禁哽咽流泪,需要稍作停顿,平复自己情绪。

公开信最后以《回条》形式,希望局长简单地圈出适当答案,内容为“当局会/不会 马上与台方进行刑侦人员交换案件资料,以便陈同佳于10月23日前对准台方窗口办理及启程往台湾投案。”

潘妈妈到政府总部递公开信。(黄伟民摄)

潘母望港府是真诚帮助潘家 而非耍官腔

潘母称,过去两年都很不开心,因为女儿在异地被杀及弃尸,“呢啲都系好痛心,同埋我系得一个独生女,惟一最锡同最宝贝嘅女儿,所以我到今时今日都未能够释怀。”潘母对港府就该案的处理手法感失望,因为陈同佳仍未赴台投案,早前提及的“特事特办”是希望将案件特别处理,及将口供交给台湾,不然的话此案只会一直变成冤案。潘母希望港府是真诚帮助潘家,而非耍官腔,“港方可以做得更加多啲嘢,唔系净系话陈同佳自由人,依家咩都做唔到,我谂政府系可以做得更加多。”

问及政府就案件的态度,潘母认为港府今年的初心与去年初心有很大分别,去年是为女儿求公义,“但系依家就话咩都做唔到,我觉得系两大分别,好无奈、无助,好伤心,因为阿女都想知道呢单案几时可以完结到,还原个真相。”

管浩鸣:台湾律师有进一步消息,会通知大家

就潘母向李家超发的公开信,管浩鸣今日下午4时许回应指,“我相信一切可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现在只有等通知。如果台湾律师有进一步消息,会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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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原文如下: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先生钧鉴:

多谢局长上星期的回复,但是根据传媒报道,你根本没有回答我给你的公开信内的问题,实在令我们极度失望,所以我们再给你公开信,希望你不要再逃避回答所有问题。

回想起局长及特首林郑月娥之前曾经向各大传媒宣告你们要为我被杀害的女儿晓颖寻求公义的初心,这些言论都被刊登在香港及海外的报章内,白纸黑字,真凭实据 。当时我们深信女儿的命案纯终有昭雪的一日,但近日你们的表现实在令人失望,陈同佳仍未动身,香港政府竟然束手无策,莫非你们想晓颖的案件永远烂尾,成为冤案?

其实台方已多次作出提示,好让陈同佳可以尽快投案。可是你并没有把这宗案件特事特办,根据管浩明牧师早前向传媒透露,陈同佳出狱之后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这点令我及很多香港人至今都很不明白,为何你任由陈同佳使用香港纳税人的血汗钱及浪费警力,来保住这个已向港警招认杀害我女儿的台湾通辑犯,他亦承诺愿意赴台投案自首,但为何他还继续过着但无忧无虑的生活。他这样过日子已足足一年了,值得吗?只要陈同佳一日仍在警方的庇佑下受保护,他都会为香港及阁下添烦添乱,你又觉得值得吗?你为何不作出解释?难道你想违反天理?这是天理不容呢!

我们相信根据你的初心,在你的协助下,陈同佳一定可以成功地获得赴台投案的签证及进行审讯。

为了让陈同佳可以对准台方的窗口投案,以下,我们会再次把这个简单的要求覆述一次:

1. 马上“释放”陈同佳,让他带齐所需文件及证件,马上亲身去金钟力宝中心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办理台湾签证;

2. 香港刑侦人员应尽快将疑犯的口供及证据交予台湾;

3. 陈同佳,希望你珍惜我们会为你认罪求情的机会,尽快在10月23日前去台湾投案自首。

2016年的石棺藏尸案台湾特事特办,与港警合作,成功引导疑犯,绳之于法。我敢肯定,换着被陈同佳所杀、更被弃尸荒野而最后更变成一堆血浆及白骨的是你的儿子,你这位曾被儿子提名而且又夺得最好爸爸奖的父亲,一定会比我更心裂,要陈同佳“滚”往台湾投案。

陈同佳杀人、弃尸荒野、偷窃及被警方搜出我女儿的财物后,去年只以洗黑钱罪判刑、刑满出狱后已接近一年,这位被你称作为自由人,依然逍遥法外。你曾经是警察执法者,你看不到有问题吗?

陈同佳一日逍遥法外,恐怕日后,每一个香港人都要提心吊胆,担惊受怕,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因为,陈同佳杀人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任由他在街上趴趴走。万一他再次犯案,你会承担全部责任吗?

陈同佳杀人案是史无前例于台湾发生的港人杀港人凶杀案,你是一言九鼎的局长吗?还是,你觉得继续包养陈同佳至终老,令全香港人无日好过,担惊受怕呢?

请局长正视问题回答,不要以无建设性的回复的官腔回应,这是完全没有帮助的。我的女儿晓颖要知道,你身为香港人的保安局长,期待知道阁下会不会马上与台方进行刑侦人员交换案件资料,让陈同佳可以尽早赴台投案,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痛失唯一女儿的父母亲

潘爸爸 潘妈妈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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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局长,我们知道你贵人事忙,日理万机,心系家国大事,但女儿的命案亦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事。上周五,你的回信完全没有理会及对准我们问你的问题给我们答案。今次为方便你作出回复,我们为你准备了以下的回条,烦请简单地圈出适当的答案,让我们知道你会不会为陈同佳杀人弃尸案提供信内所列出的3点往台湾投案程序给予协助。)

《 回 条》

致潘晓颖父母:

本人李家超,将 (会/不会 ) 马上与台方进行刑侦人员交换案件资料,以便陈同佳于10月23日前对准台方窗口办理及启程往台湾投案。

签署: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