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涉助12港人偷渡 O记拘9人涉三宗罪 前议员助理被捕

撰文: 邓栢良 黄伟民
出版:更新:

12名港人8月底涉嫌潜逃离境时被广东海警截获,现被扣押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今日(10日)清晨,O记以涉嫌协助12港人偷渡离境,在九龙及新界拘捕9名男女,年龄介乎27岁至72岁。据知,他们与12名港人为朋友关系,并涉及“安排偷渡船只”、“安排接应车辆”及“提供住宿窝藏罪犯”等三宗罪,被捕人中包括前议员助理、文员等,部份人士曾参与反修例活动被捕。
对于有报导指12港人乘坐快艇时,警方早已掌握情报,并派员登上定翼机在空中监视,主动策划空中监视行动追踪,绝非“无角色”。警方在记者会上多番拒绝评论报章报导,仅表示12人在港触犯严重罪行,偷渡时途经内地水域,干犯内地刑法,被内地公安拘捕,行动与香港警方无关。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何振东(中)交代案情。(黄伟民摄)
+2

船主、“金主”被捕 涉提供资金、住宿、交通接送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何振东交代案情指,警方今日(10日)清晨采取行动,在九龙及新界区拘捕4男5女,年龄介乎27岁至72岁,涉嫌协助他人潜逃。警方怀疑涉案9人协助12名港人逃避法庭审讯、及逃避或阻碍警方合法拘捕。9名被捕人角色为船主及“金主”,而且各有分工,涉嫌为在逃人士提供资金、偷渡前住宿,接送12港人至码头,以及安排抵达台湾后的生活。被捕人士的职业为前议员助理、文员、厨师等,部份人士曾经参与反修例活动被捕。

被捕人与12港人为朋友关系 偷渡费用数万至十几万元

行动中,警方搜获50多万元现金、手机、电脑、船只交易的单据,资料显示船只费用约数十万,而偷渡费用约数万至十几万元不等。9名被捕人与12名港人为朋友关系。至于被捕人士是否有涉及安排其他人士逃离边境,仍在调查中。警方重申,跨境偷渡对人身安全有风险,对家人亦造成极大负担。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0条,“协助罪犯”属严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十年。

被指策划空中监视 警拒绝评论 仅称12港人干犯内地刑法

有报导指,12名港人乘坐快艇时,警方早已掌握情报,并派员登上定翼机在空中监视,主动策划空中监视行动追踪,绝非“无角色”。警方记者会上,何振东多番拒绝评论报章报导,只强调12名港人本身在香港触犯非常严重的罪行,而偷渡时途经内地水域,干犯内地刑法,被内地公安拘捕,行动与香港警方无关。何振东指,12名在逃人士家属,现时有港岛区重案组负责跟进,如他们需要协助,可以联络驻粤办及入境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