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滥收车资兼兜路 向酒店旅客埋手 4司机遇放蛇警断正

撰文: 邵沛琳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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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本港实施检疫措施,抵港人士需接受14日强制隔离。有的士司机向酒店旅客埋手,知悉乘客于机场检疫后到酒店隔离,借此滥收车资。今日(11日)早上,新界南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派员放蛇,发现3辆的士及1辆私家车涉嫌滥收车资逾2倍,更有司机“兜路”以赚取更多车资。行动中,警方拘捕3名的士司机及1名私家车司机,并将涉案车辆扣走。据知警方发现有集团式经营的士到酒店接客,疑有人兜路及滥收车资。

警方称,行动中,特遣队人员于葵涌区一酒店乔装乘客,他们先后被招揽乘坐3辆的士及一辆私家车,并分别前往4间位于油麻地及尖沙咀的酒店。当的士到达目的地时,3名的士司机分别要求收取380元至480元车资(合理车资约为100元至120元),该名私家车司机则要求收取400元车资。

人员遂现场拘捕3名年龄介乎35至47岁本地男子,涉嫌滥收车资;另一名30岁本地男子则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

4名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所有涉案车辆将被扣留检验。

 

据了解,警员假扮乘客于葵涌健全街荃湾帝盛酒店登上的士,并于尖沙咀最佳盛品酒店下车,抵达目的地后,的士司机多收2倍车资,由合理车资110元滥收390元。警员立即表露身份,并拘捕涉案的47岁的士男司机。

另外,放蛇警员同样于同一酒店登上的士,并指目的地为尖沙咀,抵达目的地后的士由正常车资的110元改收380元,警员即场拘捕该名30岁的司机。

警方呼吁各界人士,特别是从事汽车服务业界人士,警方十分重视涉及的士违规行为,并会继续针对性的执法行动,打击相关罪行。

有关“的士滥收车资”及“招揽乘客”属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6个月及罚款一万元。违法行为亦会严重影响业界人士及香港国际大都会的声誉。

另外,由于非法出租载客取酬的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乘客及其他车辆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应有的保障,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用有关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