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私家车疑霸占伤残车位 遭人喷上伤残人士标志
撰文: 陈康智 黄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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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7日)晚上7时许,警方接报九龙城南角道57号一食肆门外,有一辆私家车遭人喷漆油,33岁姓吴男车主的私家车一边车门被人喷上伤残人士标志。现场消息指,涉事私家车停泊在伤残人士车位,私家车车头并没有出示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怀疑有人不满伤残车位被占用然后恶意破坏。经初步调查,警列案件作发现车辆损毁,暂未有人被捕。
根据运输署资料,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的人士可使用伤残人士专用泊车位,申请人是持有准许驾驶有关车辆的正式驾驶执照、学习驾驶执照或暂准驾驶执照的伤残人士, 而申请人或其配偶( 如申请人的配偶亦为伤残人士) 是有关车辆的登记车主。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 第 374 章), 伤残人士指持有由卫生署署长或医院管理局所签署或经他人代其签署的证明书, 说明该人患有永久性疾病或身体伤残, 以致步行有相当困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