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陈天柱昨称18分钟到场 邓炳强今表示:39分钟从来冇变
撰文: 朱雅霜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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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事件发生逾一年,警方昨日(26日)拘捕13名“非白衣人”,并控告林卓廷等共7人参与暴动。一直备受争议的39分钟“无警时分”,昨日新界北总区刑事总部高级警司陈天柱改称为18分钟到场,“绝对唔系初时、曾经讲过嘅39分钟”,有关说法引起极大回响。然而事隔一天,“一哥”邓炳强会见传媒,推翻下属言论,指39分钟是由有人报案到应变小队到场处理,从来冇变。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午5时许见记者。他表示,39分钟是由有人报案到应变小队到场处理,时间是39分钟,“呢个从来冇变,而我亦都觉得我哋重点系要睇呢39分钟,点解咁耐,系应该快啲”。至于昨天陈天柱所说的18分钟,是由应变小队接报至到场处理,“我觉得系由报案到呢个应变小队接获通知之前嘅时间,点解要咁耐?系咪应该快啲,系咪可以改善,呢个系我哋都要去检讨。”
他指,30多分钟到场不理想,与市民期望有落差,警方现时正进行检讨,又强调警方说法无前后不一。
新界北总区刑事总部高级警司陈天柱8月26日说法:
元朗快速应变部队于10时57分收到指示,召集人手及装备,于11时15分到达西铁站,即用了18分钟,“就绝对唔系初时、曾经讲过嘅39分钟,因为当时第一时间描述嘅39分钟,只不过系当时未能掌握全面闭路电视嘅情况,系我哋依家掌握足情况之后,我哋系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