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联警方深水埗打击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 拘13男女

撰文: 刘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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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人员联同警方人员包括深水埗警区、西九龙总区、水警港口分区人员,昨日(8月26日)凌晨开始,在深水埗区内多个地点进行打击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行动,共拘捕6男6女,年龄介乎29至56岁。
其中5名内地男子、3名内地女子、1名非华裔男子及2名非华裔女子,涉嫌“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被捕。此外,执法人员于荔枝角道一酒店内扫黄时,拘捕一名35岁非华裔女子,她涉嫌“禁止接受雇佣工作及开办业务等”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部分被捕人士由入境事务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被判罚5万元及监禁两年。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者均会被检控。

警方指,深水埗警区会继续留意相关情况及收集情报,与其他政府部门从多方面合作,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