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警员一度摷记者台面 李桂华:新闻材料唔会去搜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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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10日)以涉嫌反《国安法》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名儿子及4名壹传媒高层涉不同罪名被捕。上午9时许,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率约200名警员到抵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进行搜查,至早上约10时55分,黎智英被押返壹传媒大楼,他双手被戴上手铐,进入其位于2楼的办公室搜查。
《苹果日报》直播搜查情况,画面可见警员进入办公室后一度进入编采部,并翻查记者工作台上的文件。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后来见记者时称,由于被搜查的是传媒机构,相信当中有新闻材料牵涉其中,“边啲单位、边啲部门唔会去搜,例如编采、记者,可能有好大机会有新闻材料,咁我哋就唔会去搜查”。

有警员于财经部搜查,并翻看文件。(壹传媒员工提供图片)

今早9时许,大批警员进入壹传媒,并有警员进入编采部,并翻记者工作位置的文件,有职员质疑他们没有手令,不可进行搜查,警员着职员向在场高级警司了解。

搜查逾1.5小时后,上午11时20分带队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于壹传媒大楼门外见记者,称今晨约9时45分,警方刑事部及军装部同事持法庭手令进行搜查及检取证物行动。李桂华表示,是次行动中警方先将手令展示给机构负责人,由于被搜查的是传媒机构,相信当中有新闻材料牵涉其中,“边啲单位、边啲部门唔会去搜,例如编采、记者,可能有好大机会有新闻材料,咁我哋就唔会去搜查”。李桂华又指,现时搜查过程顺利,“希望尽早完成,唔好阻住传媒机构运作。”

警方今早10时52分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根据法庭手令进入及搜查将军澳一座大厦,以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警方已经向大厦内的职员展示及解释法庭手令内容,并要求大厦内的人合作,配合警方执行法庭手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一,为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请手令,授权警方进入指明地方及进行搜查。

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见记者时称,涉及新闻材料的部门不会去搜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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