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口罩令”生效三日 警接22宗报案0票控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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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爆发新冠肺炎第三波,政府早前宣布加强防疫规例及措施,包括收紧限聚令及新订立的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口罩令”,周三凌晨起生效。警方指至截至今早5时,“口罩令”生效3日共接获22宗报案,未有发出传票。

政府于周一(13日)公布《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规例》(第599I章)(口罩令),规定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违者可被罚款5000元。

警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指,就《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规例》(第599I章),由相关指示生效日期至今日(17日)早上5时,警方接获22宗相关报案,其中10宗警方作出劝喻或警告,暂未有发出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