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三死工伤承建商罚$1.1万 遗属促上诉:好似佢哋死咗系自己孭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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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磡机利士南路一个中电地盘发生3死工伤,3名工人于地下5米深的人手挖掘隧道进行工程期间,污水涌入隧道导致3人丧生。劳工处票控4间涉事工程公司、两名地盘监督和项目工程师合共21项罪名,案件上周判决裁定有关监督及安全的罪名全部不成立,仅大判及2间分判商被判没有备存登记册,分别罚款1.1万及6千元。
其中一名死者吴建明的妻子吴太,对裁决感到失望及不公平,“好似佢哋3个死咗系佢哋自己孭”,又认为罚款过轻。工业伤亡权益会及另外两死者遗属,今日(11日)去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劳工处处长陈嘉信要求上诉。

事发于2017年7月10日,3名死者岑灿荣(23岁)、霍鉴秋(49岁)及吴建明(47岁),于红磡机利士南路一个中电地盘,于5米深地下的人手挖掘工程隧道进行灌浆工作,以铺设地底电缆,惟工程期间隧道内突然因污水渠爆裂涌出大量水,3人被困隧道内丧命。

劳工处票控4间涉事工程公司,包括大判金城、二判显高土木工程、三判富嘉建筑工程,及承办工程设计的辉固(香港)工程顾问,及另外两名地盘监督和项目工程师合共21项罪名,包括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没有提供资料及监督以确保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人工作安全、没有制订适当程序以处理密闭空间内可危及工人的严重和逼切的危险、及没有备存登记册等。

案件上周五(5日)裁决,当中金城及2间分判商,仅1项没有备存登记册罪罪成,金城被判罚款1.1万元,2间分判商各被判罚6,000元。裁判官指出,无证据显示各被告知道或能预见出现硫化氢渗漏及污水涌入管道,又指法例只要求承建商评估和处理合理可预见的危险,故裁定有关控罪不成立。

其中一名死者吴建明的妻子吴太,对裁决感到失望及不公平,“好似佢哋3个死咗系佢哋自己孭”,又认为承建商绝对有责任,只罚款6千至1.1万元是过轻,希望能上诉还丈夫公道。吴太又希望事件能让有关公司汲取教训,定清相关工程的安全准则,不要再发生悲剧,“因为我知道一个家庭失去一个支柱,真系唔知点过,唔好话生活上,系精神上都过唔到”。

于丈夫离世后,只剩下吴太与女儿相依为命,吴太指自己有任职地盘散工帮补家计,惟近半年已无工开,女儿去年刚投身社会,而丈夫意外的民事诉讼至今仍未开庭,律师指需要取得是次裁决结果后再提诉,吴太坦言感到煎熬,希望案件能早日解决。

工权会及遗属去信郑若骅促上诉

一直跟进事件及协助死者遗属的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表示,会方及遗属均对是次裁决感到十分愤怒,又指遗属当知悉裁决后情绪激动,控诉“3条人命竟然咁唔值钱?”。萧倩文直言案件有关监督及职业安全的罪名全部不成立,感到十分离谱及存疑,她指地盘施工前承建商有责任做风险评估,而当发现地盘隧道内有渗水情况,仍安排工人进入隧道灌浆,萧质疑做法是否足够保障工人安全,又指手挖隧道工程本身已是高风险,承建商是否应有更安全安排,“唔系雇主责任,唔通系工人责任?”

萧倩文指现时死者遗属仍正就事件向承建商进行民事诉讼索偿,惟是次裁决有关承建商违反职业安全的罪名均不成立,有机会影响遗属索偿。工权会及另外两名死者岑灿荣及霍鉴秋的遗属,今日去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劳工处处长陈嘉信,要求就是次裁决提出上诉,惩罚违例雇主及还死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