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游行|私了被控暴动罪 16岁中学生袭清路障女人下午提堂
撰文: 邓咏中 陈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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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反恶法大游行”引发连串冲突,警方全日拘捕122男71女,其中1名16岁男学生在天后私了清路障女途人被捕,暂控1项暴动罪及1项伤人罪,今日下午2时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东区警区总督察(刑事)卢彦霖交代案情指,5月24日下午2时30分,1名女途人行经天后兴发街琉璃街交界时,发现路上有杂物,有人以垃圾筒、铁马等阻碍交通。女途人尝试清理,遭4男女上前指骂。4人以竹杆、拳脚袭击女途人后逃离现场,她追到其中一名施袭者,并向巡经的警员报案。警方以“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拘捕1名16岁姓黄学生,女途人送院后同日出院。东区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调查后,暂控16岁男学生1项暴动罪及1项伤人罪,今日下午2时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卢彦霖形容当日2宗私了事件“令全港市民非常之愤怒”,强调警方必定会追查到底,将犯人绳之于法,呼吁目击者致电61480071提供资料。
另外5月23日下午在牛头角下邨显贵楼旁行人天桥,3名15至16岁就读中四男子,因政见问题用刀威吓摆街站的女子,被控串谋伤人,昨日在观塘法院提堂不获批保释,需要还押候审。
而去年6月10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立法会示威区集会,警方在8月拘11人,及后8人拒绝保释(俗称踢保)。警方昨日与今日(26日),再次拘捕早前踢保的男子,加上2名保释候查男子,共10名年龄介乎19至41岁人士涉嫌“非法集结”,将于6月12日东院提堂。卢彦霖强调即使被捕人拒保获暂时释放,不代表警方日后不会作出检控:“犯法嘅人就算逃到去天脚底,我哋一样会拉到佢返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