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24人违禁令被送检疫中心 政府吁市民以网上平台举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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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俗称武汉肺炎)疫情肆虐,本港上周四(19日)实施外国来港人士要接受14天强制检疫,并要戴上电子手带,惟实施以来,屡次有人违反隔离检疫令,于检疫期间离开外出。政府发言人表示,自本月19日实施以来,已共有24人因违反检疫令被转送到禁闭检疫中心。政府发言人呼吁市民利用网上平台“电子报案中心”举报违反检疫令的情况。于昨日(23日)有7人涉嫌违反检疫令透过市民网上举报而被搜获。

政府发言人指,昨日警方接获市民举报及经由政府电子监察系统发现涉嫌违反检疫令后,即时上门调查有关涉嫌擅自离开居所人士,结果有10人先后被安排送往检疫中心。卫生署和警方会继续调查,搜集更多证据后供律政司考虑提出检控。 政府呼吁市民利用网上平台“电子报案中心”(www.erc.police.gov.hk/cmiserc/CCC/PolicePublicPage?language=ch)举报违反检疫令的情况,市民亦可透过各区警署报案室电话(www.police.gov.hk/ppp_tc/contact_us.html#rr)及致电1823,向政府提供怀疑违反检疫令的资料。

卫生署热线2125 1122不用作举报违令人士

对于网上流传向卫生署热线2125 1122提供违反检疫令的资料,政府澄清该热线是向受检疫人士出现症状时向卫生署求助之用,此热线不应用作举报违反检疫令。

政府再次强烈呼吁受检疫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检疫要求,以保障自己及其他人健康,此举对防止疫情在社区扩散至为重要。任何人违反检疫令,擅自离开检疫地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6个月及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