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少女】影片提及食“毒邮票” 服用过量损中枢神经 可致命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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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近日流传短片,一名少女疑因感情纠纷在屯门遭童党围殴,影片中有人提及“吸毒”、“食邮票”等名词,亦是警方调查的焦点。全球近年新兴一种名为“毒邮票”的毒品,供吸毒人士含在舌头下服毒,效果可持续12小时,毒性比K仔强三倍,过度服用会破坏中枢神经,严重可引致死亡。由于“毒邮票”款式新颖及较为低调,不少人误以为可以逃过法眼,备受年轻人欢迎,而日本女星泽尻英龙华本月初因藏毒在当地被判缓刑,案情提及她承认染上毒瘾10年,亦曾服食过“毒邮票”。
“毒邮票”是近年新兴毒品,毒贩会将纸张浸在含有可卡因、兴奋剂或俗称LSD的“D-麦角酸二乙胺”液体内,之后把“毒纸”分割成数十小格,再制成不同图案,外表犹如邮票一样,借此掩人耳目,吸食时亦较为低调,含在舌头底或浸在饮品内就会有吸毒效果。
然而,服用“毒邮票”与吸毒无异,同样会对人体产生负面效果,例如有幻觉、瞳孔扩张、心跳加速及抽搐等,严重可以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甚至死亡。台湾曾有案例,一名女大学生服食半张“毒邮票”后精神恍惚,从13楼高处堕楼,最终半瘫险毙命。
警去年曾检获46枚“毒邮票”
本港近年亦有多宗“毒邮票”案件,去年5月,警方在观塘油丽邨一个单位内,检获46枚怀疑“毒邮票”,以涉嫌贩毒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拘捕两名男女;前年9月,警方在天水围截查一名外籍男子,在其身上搜出4枚含有LSD的“毒邮票”,以涉嫌贩毒将他拘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或制造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