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游行】被捕人羁留停车场逾40小时 警三餐派火腿

撰文: 黄廸雯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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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日)元旦游行,警方拘捕287人,部分被捕人士被带至北角警署。被扣留超过42小时的陈先生于晚上7时许获保释离开,他忆述被扣押逾40小时的情况,所有被捕人被安排坐在一个有盖停车场内,众人难以入睡;每次只能让5至8人去厕所,轮候时间较长;他称在警署内没有遭受肢体或言语上侮辱,而警方亦有分发毛毯及每日三餐火腿,他认为“无话人唔人道,每人要求不同”,惟他称亲眼目睹有行动不便人士及露宿者被捕,认为“绝对系滥捕!”

陈先生被羁押超过40小时终获保释。(余睿菁摄)

陈先生表示,1月1日当晚约8时,于铜锣湾准备乘车离开,防暴警员随即到场,指他涉非法集结,陈先生向警方解释“经过去搭车”,惟警方称“唔理照拉,呢度好多件黑色衫”。陈先生称,于2日凌晨所有被捕人士被要求换上灰色衫裤,之后打指模、落口供。他引述警方称需要搜集证据,被捕时所穿的衫裤鞋袜、背囊、手机均被没收,待案件完结才能取回手机,而警方没有要求他解锁电话。

被羁押在有盖停车场 警三餐派火腿

他忆述警方在一个有盖停车场作临时羁留地点,以铁马分隔数个区域,每个区域扣留40至50人,每人均获发一张胶櫈坐,惟“坐喺到瞓唔到”,亦无人躺在地上。他称在警署内没有遭受肢体或言语上侮辱,警方亦容许被捕人交谈。他指警方每日均有提供膳食,“有三餐火腿”,及提供毛毯保暖。对于所有被羁留人士均需换上灰色衫裤,他坦言“有足够御寒衣物俾我走,已经好足够”。以他所知,被捕人家属所带来的衣物均能转交到被捕人手上。

对于有人称警员阻碍被捕者去厕所及与外界联络他称由于被捕人数众多,警方每次只能让5至8人去厕所,而电话则只有一部,“咁多人5分钟你有数计,耐啲都正常”。

前日(1日)元旦游行,警方于铜锣湾拘捕287人。(资料图片)

亲睹拐杖人士、露宿者被捕 “绝对系滥捕”

对于游行当晚有数百人被捕,陈先生认为“绝对系滥捕”。他忆述被捕当晚身旁有一家人,妈妈拿拐杖,爸爸是退休人士,向警方解释“只系经过”,惟同样被捕;他又称现场看到有一名露宿者,拿著自己家当,向警方高呼“我真系瞓街”,警方亦未有理会。其后众人被安排登上不同警车,他不知该名露宿者去向。

区议员:北角警署内所有被捕人已离开

至晚上11时,陆续有被捕人士踢保离开警署。刚获释的阿威表示,当日参与游行后打算回家,惟家楼下全部防暴警员,唯有先到铜锣湾晚餐,之后不幸被捕。他称自己拥有澳大利亚及英国国籍,曾尝试联络澳大利亚领事馆要求协助,惟对方表示他是香港人,未能帮忙,澳大利亚领事馆曾派人给他一叠法律文件,惟亦未有实际效用。他称在警署内待遇正常,惟去厕所时间等候较长,打电话时遇到警员“拖拖拉拉”。

区议员梁兆新引述警方表示,至晚上11时半,北角警署内所有被捕人已离开 ,但有两名家属未能找到被捕亲友,暂未知被捕人士是否中途转警局或已有其他亲人将他们接走。现时义工正清理警署外物资。